【工作简讯】
▲ 上任伊始的市档案局局长杨朝伟,不久前对我区档案工作进行了调研、指导。杨局长肯定了近几年来我区档案工作所作的努力和取得的成绩,并要求我区档案工作进一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探索,努力做出新的成绩。
▲ 日前,省、市档案局(馆)业务处有关专家对我区档案馆建设与管理工作进行了检查指导,在肯定我区近年来档案馆工作成绩、指出存在的不足的同时,期望我区档案馆建设抓住机遇,加快发展,进一步完善和发挥档案馆“四位一体”功能(即:档案安全保管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档案信息服务中心、已公开现行文件利用中心),早日实现区档案馆达“省一级”的目标,为东西湖新城区经济社会发展与构建和谐社会服务。
▲ 为了加强各街道(办事处、园区)农业大队的档案管理工作,区档案局人员及区档案学会部分会员近期内通过深入基层大队调查走访或发调查表和调查问卷等方式,对我区以农村家园建设试点大队为重点的近30个农业大队的档案工作现状进行了调查摸底,较全面地掌握了大队档案管理工作情况。在调查分析的基础上,区档案局下一步将制定较符合我区大队管理实际的农业大队档案管理工作指导意见或工作规范,以进一步提高基层单位和领导的档案意识,促进档案工作更好地服务于队务公开、民主管理,服务于新农村建设。
▲ 在辖区各有关单位的积极努力下,截至10月中旬止,我区今年已有6家单位完成档案目标管理等级认定或复查任务,其中:区公安分局、区教育局顺利通过了档案管理工作“省一级”复查验收;区人防办、区工商分局、区质监分局、慈惠鸦渡大队实现了档案管理工作“省一级”认定目标。
区科技局、信访局、水务局、财政局、组织部、经贸委及金银湖生态园管理处、高桥产业开发园区等单位的档案认定(复查)工作也在加紧进行,将在近期内进行评审验收。
此外,为了强化档案规范管理工作,今年区档案局还指导和配合区政协办、区管委会、区外经局、区文体局、区保先办、区血防所、区农行、区人保财保、区武警消防大队等一些单位强化了档案规范化管理工作和档案工作制度化建设。
▲ 区档案局最近对本辖区内工业园区(开发区)部分企业档案工作情况进行了走访了解。从走访情况看,园区企业(绝大多数为民营企业)档案工作总体上还处于自发、自由管理状态,档案法制意识淡漠,规范化管理程度不高,有的很重视档案工作(如:蒙牛〈武汉〉友芝友公司),形成了较完善的档案工作制度和切合实际的工作规范,并希望得到档案工作业务指导和服务,有些则不够重视,管理不统一、不规范。
▲ 区档案局在编印下发《档案违法案例评析》的基础上,近期在全区开展了档案利用效果实例征集活动,并拟择编印发,希望通过此活动进一步提高各单位部门领导和档案工作人员的档案及档案利用意识,推进档案规范化、科学化、现代化管理,强化档案利用工作,让档案更好地为现实工作服务。
【法规制度】
◆ 新设立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自成立或者注册之日起30日内,到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档案登记。并按要求定期复查。
◆ 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定期向档案馆移交档案。各街道(办事处、园区)、区直机关各部门、企事业单位的文书档案,自形成之日起满10年者要向区档案馆移交。
◆ 档案目标管理等级认定满5年者,必须按规定进行复查。不能按期进行复查的单位或部门,须向市档案局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理由。
◆ 档案馆保管的档案,一般应当自形成之日起满30年向社会开放。
◆ 区直机关各部门每年的已公开现行规范性文件,应当在次年6月底以前送交区档案馆提供社会利用。
【档案术语】
●档 案——国家机构、社会组织或个人在社会活动中直接形成的有价值的各种形式的历史记录。
●文书档案——反映党务、行政管理等活动的档案。
●专业档案——反映专门领域活动的档案。
●声像档案——记录声音或影像的档案,包括照片、影片、录音带、录像带等。
●电子档案——以数码形式记录于磁带、磁盘、光盘等载体, 依赖计算机系统阅读、处理并可在通信网络上传输的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