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东档[2007]12号 区档案局关于做好汛期档案安全保护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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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汛期档案安全保护工作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园区)、区直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区级国家机关、人民团体:
目前,我区已进入主汛期,各单位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汛期档案安全保护工作,要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实际,认真排查清理隐患,提前做好充分准备,确保汛期档案的绝对安全。
一、各单位部门及有关领导和档案工作有关人员要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把档案安全保护工作作为当前档案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防止麻痹松懈思想,确保档案安全万无一失。
二、各单位部门要切实强化组织领导,明确档案工作责任,实行一把手负责制,一级抓一级,认真执行档案保护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进行督促检查,做好档案工作防汛应急预案,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三、各单位部门要进一步强化防范措施,迅速对本单位本部门档案安全进行一次全面、彻底、不留死角的检查。发现档案室(库)漏雨、浸水、档案存放位置太低可能导致档案受潮及被水淹等不安全因素,要及时采取加强设施设备检修和控制好温湿度等措施进行整改,努力做好防潮防霉防浸工作,消除事故隐患。各改制企事业单位及主管部门和所属留守人员尤其要做好此项工作,使档案得到安全妥善保护。各单位部门要将突出的安全隐患问题和有关处置情况及时向区档案局和有关部门报告,确保受灾害威胁的档案得到提前转移和有效防护。
东西湖区档案局
2007年6月29日 |
2008-01-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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